如果你在寻找在美国发展演艺事业的道路,你可能调研过面向杰出人才的O-1签证。不过,根据你的目标和资历,你可能发现EB-1签证更适合你的需求。
如果基于你的成就,你符合两种签证的资格,在两者之间做出选择时,你可能会有困难。这里是O-1签证与EB-1签证的主要不同之处:
处理时间
- O-1签证申请花费的时间(通常为四到六个星期)比EB-1签证的时间短
- EB-1签证花十二到十四月时间处理,在这段时间,申请人有义务提供额外的文件,向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USCIS)证明他的能力。
工作要求
- 为了申请O-1签证,你必须要有一个支持人(或代理人),并且至少在美国有一份定好的工作。
- 申请EB-1演员签证,你不需要有支持人,申请前也不需要有雇主。
停留时间
- O-1签证是短期签证。申请人可以最长在美国呆三年时间,为了维持合法居留权,必须每年更新签证。
- EB-1签证是一个移民签证,这意味着你得到了美国绿卡。为了维持居留权,你需要继续工作,但能够永久住在美国。
面向演员的两种杰出才能签证都要求你通过向USCIS提供详细的文件,证明你在艺术方面的能力已经得到认可。在王可必律师事务所,我们的旧金山移民律师可以帮助你搜集申请所需的所有证明。想要了解更多信息,请立即给旧金山签证律师打电话:415-221-2800。你也可以索要一份我们的免费报告:《职业人士-美国雇主,EB-1签证专题报告》,获得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