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美国是判例法国家,之前法院作出的有关于EB-5投资的案例对之后的EB-5投资还是有约束力的。其中,经常被移民局在各类信件,会议及审批EB-5绿卡时引用的一个案例就是Izummi 案例,主要涉及EB-5资金“风险”要件的审查。
很多投资人想知道,EB-5区域中心可以保证投资人在一个房地产项目中拥有一个公寓的所有权吗?就是即使项目不成功,投资人至少在最后可以得到一个有独立产权的公寓,可以看成是返还了这个公寓价值的资金。从Izummi案例来看,答案可能是否定的。从移民局2011年3月11日发出的一份意图否决的通知中,我们得知,如果EB-5区域中心保证投资人在最后拥有一个公寓的所有权,就构成了一个赎回协议,起码有部分的投资资金没有处于风险之中。底线是:投资协议不能保证投资人最终可以得到某种程度的回报,一切回报应该与项目的成功与否挂钩。
第二个常见的问题是:EB-5项目可以保证每年给投资人一定的分红吗?移民局的回答是不行。如果有回报,必须是基于项目盈利的基础上,而非一个保证的固定利率。正如Izummi 案例中所说,“因为没有人能保证一个企业一定会在特定的年限内实现足够的盈利来支付投资人每年12%的分红,那么极有可能这些分红是来自后来加入企业的投资人的资金。”
第三个问题是,如果你意识到你提交申请I-526临时绿卡的投资协议有问题,可以提交一份修正案来改正这些问题吗?答案是否定的。根据Izummi 案例,一个申请人不能对已提交的申请做出重大变更来补足原申请的不足。如果您真的需要修正这个错误,只能通过重新申请一份新的I-526临时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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