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区域中心的风险分散机制会允许EB-5投资人将投资额分散到几个项目中,只要任何一个项目成功创造了目标就业数(十个工作岗位),EB-5投资人就可以获得永久绿卡。但是在具体实施时,还应该注意一些问题。
首先,移民局允许区域中心将一个EB-5投资人的资金分散到多个项目的做法。但是,移民局要求区域中心在投资人申请临时绿卡I-526时,写明投资人的资金将投入到那些企业或者项目中去,并能够提交一份详细的商业计划和经济分析,运用合理的经济模型来说明这些投资能够产生既定的目标就业数。
然而最近有很多区域中心在为投资人申请EB-5临时绿卡时,只是说将投资分散到几个项目中个,却尚未明确是哪几个特定的投资项目会接收EB-5投资资金。在这种情况下,移民局将会否决投资人I526临时绿卡的申请。EB-5项目要求预期的工作岗位的创造必须在临时绿卡阶段有一定的商业计划和经济分析的支持,有真实的投资项目可以接受投资人的资金,通过移民局的审查,才能获取临时绿卡。而在永久绿卡申请阶段,移民局再来审查投资是否完成临时绿卡申请时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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