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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移民律师王可必解释:移民局发布O1签证有效期间的新解释

2010年,移民局发布备忘录对O类签证有效期间做出进一步解释,却让这个问题变得更加模糊不清。

根据法律规定,一个O1签证的有效期包括完成特定事件所需要的特定期间,最长不会超过三年。特定事件可以是一场活动,也可以是巡回式的活动,比如巡回演出,巡回演唱会,巡回演讲等等。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各个活动间的空档期超过一定天数,这就成为一个新事件,需要新的签证申请。

但是根据移民局出具的备忘录,在移民局官员审查O-1申请时,在各个预定的活动之间的空档期长短可能会影响到这些活动是延续性的事件,还是各自独立的事件。 如果各事件之间的空档期过长,比如两次演唱会之间隔了6个月,移民局官员可能会认定这是各自独立的事件而非延续性事件。此时,移民局可能只会就这个申请批准首次事件需要的时间,比如第一场演唱会时间。那么相应的,O1申请人就需要对之后的事件重新提起签证申请。令人郁闷的是,移民局并没有明确多久的空档期会让一个延续性活动成为一个新的事件,从而要求新申请。这几乎是依靠移民局官员的经验来判断。所以,在提起O1签证申请时,您最好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能够帮您界定需要办理一个申请还是多个申请。

如果你想与一名移民律师讨论你的移民目标,请致电888-881-2345或者国际电话415-221-2800 联系王可必律师事务所。我们也可以安排你与我们在北京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你也可以通过 Lily@deKirby.net与我们进行邮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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