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驻地在美国的公司必须有一个不驻在美国的分部、子公司或分公司
- 驻在美国的公司必须已经经营了至少一年时间
- 驻在美国的公司必须至少有三个分部、子公司或分公司
- 美国公司和非美国分公司必须从事贸易或提供服务
- 美国公司和非美国分公司在过去12个月,必须成功获得至少10个员工的签证。
- 美国公司和它的非美国分公司加起来的年销售额必须至少达到两千五百万美元。
- 如果不能满足上一个要求,那么美国公司和它的非美国分公司必须至少有一千个驻在美国的员工
- 员工们必须证明他们在过去的十二个月受雇于申请公司。
- 员工们必须提交证据,证明他们有资格担任公司在美国的职位
- 员工们必须提供这份美国工作的书面工作要约
L-1集体签证有什么要求?
1/6/2012
Comments (0)
Be the first to comment!
Post a Comment
To reply to this message, enter your reply in the box labeled "Message", hit "Post Mess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