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已经注意到,对于E-2投资签证来说,最大的限制是工作问题。E-2投资人和员工只能在他们被给予的E-2签证类别内的职位上工作。从事其它工作可能违反E-2身份的要求,可能导致签证持有人被驱逐出境。
然而,对于加州E-2员工有一些特殊的例外规定。移民法也允许员工为这个公司的母公司或它的其它子公司工作,只要:
- 母公司和这个公司之间的关系已经确立
- 你在子公司将要担任的职位要求管理、决策或其它必需的技能
- 你的雇佣条件与原来的雇佣条件一样
某些情况下,如果投资人的业务发生改变,E-2员工可能也会受到影响。USCIS要求,对于有可能影响E-2员工身份的任何“实质情改变”,必须通知USCIS并获得批准。
对于哪些属于必须通知USCIS的“实质性改变”,这里有一些例子:
- 与其它公司合并
- 收购其它企业
- 雇主的基本特征发生根本改变
- 让投资人或雇员与公司之间被批准的关系受到影响的重大事件
如果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出现,你要立即与我们的旧金山E-2签证律师联系,避免影响你与USCIS的企业协议。在王可必律师事务所,我们可以帮助你提交你的转换身份申请,补充新情况出现时雇员仍会继续满足签证身份要求的证明,要求为条约投资人和受到影响的雇员进行身份延期,在此同时,让你的公司不需中断继续运营。
请立即给我们打电话415-221-2800,让你的移民问题得到解答,或通过参阅我们的免费信息指南:《投资人获得绿卡之路:怎样投资美国,让你和家人走上获得更多财富和美国永久权的道路》,得到有关E-2签证问题问题的答案。